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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13:44:37 来源:社保科 点击: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 2020 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社〔2020〕98号),为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完成,推动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现下达你县(区)2020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用于在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上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


    二、该项指标收入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11002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210105 项“农村危房改造”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第509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请做好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4 号)等要求,结合地方资金投入,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2.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廊坊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