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2020 年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提前通知部分的通知》(冀财社〔2020〕66 号),现拨付 2020 年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明细详见附表)。上级资金由市级财政专户直接汇入县级财政专户,直达资金分类中列“02001参照直达资金”类别,请及时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按要求进行登记。
附件:廊坊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20 年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提前通知部分的通知
廊坊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