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共产党员网讯(通讯员吴胜强 记者武长君)为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及监管,充分发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将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建立了扶贫资金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11月,该县印发了《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随时可查。同时,配合扶贫办、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脱贫攻坚规划、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信息公开。
为推进实施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办法,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安全,该县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支付联签联审确认制度。每一笔财政扶贫资金在支付时,均需签订《大厂回族自治扶贫资金四方联签单》,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项目实施单位等责任主体均需在四方联签单上签字确认,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确保扶贫资金、政策及时传达落实到基层扶贫对象。
该县成立了政府副县长崔东虎任组长、政府副县长杨华勇任副组长,县扶贫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审计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指标审核工作组,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组负责对有关部门编报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审核,保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脱贫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衡量性。印发了《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设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对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细化、追加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共梳理产业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等十余个项目,并报请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指标审核工作组审核。
在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大厂县加强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开展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和涉农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核查工作,坚决从严查处和问责截留、挤占、转移、挪用资金的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